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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人民医院彩超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0

一、招标人:微山县人民医院                  址:微山县城后路10号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15653726001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宁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微山县微山湖大道96-4号   

联系人:张工、姜工            联系方式:15588755977、15563760277

二、采购项目名称:微山县人民医院彩超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WSND-2023-XM002

采购项目情况:

包组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控制价(最高限价)

A

彩超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1项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且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人员及专业技术能力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信用山东”网站http://www.creditsd.gov.cn/)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0000.00元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2202023年224(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8:30时--12:00时,14:00时--17:30时。)

2、地点:微山县微山湖大道96-4号

3、方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请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通过审查合格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同时携带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一套。

备注:获取招标文件时所提供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资格后审为准。

四、公告期限:2023年2202023年224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3148302023年314900(北京时间)

2.地点:微山县人民医院1号病房楼10楼会议室

投标提示:每家供应商开标到场人员不超过2人,且必须佩戴好口罩等防护用品,登记供应商信息、测体温,近一周内没有发热情况以及和发热病人接触史。凡是进入开评标现场的人员间隔1.5米以上,必须佩戴口罩、提供本人身份证,方可进入开评标现场。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 3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微山县人民医院1号病房楼10楼会议室

3.联系方式:15653726001

附件:

招标文件 -彩超-----微山县人民医院超声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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