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人民医院招收见习毕业生公告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微山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微山县人民医院拟招收部分见习毕业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毕业生资格条件
1、择业派遣期内(2017年、2018年)离校未就业微山户籍(生源)高校毕业生。
2、身体健康,品行优良,无违法违纪记录。
3、能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见习单位管理。
4、符合见习岗位条件要求。
二、报名程序
1、符合招收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报到证、毕业证,贴1寸免冠彩照的大学生见习报名申请表2份(见附件)、自我推荐书(手写)1份等材料,于2018年9月5日—11日到见习基地报名。(见习基地地址:微山县人民医院人事劳资科,联系电话:0537-8367118)。
2、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岗位条件的介绍去基地见习。报名人数多于见习岗位的,通过考试的方式择优确定人选,考试内容和方式根据见习岗位需要确定。在合格分数线内优先接收特困家庭毕业生。
3、见习人员确定后,医院与见习毕业生签订《微山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双方各执一份),由县人才服务中心负责鉴证。
三、见习岗位及学历专业要求
见习岗位 |
人数 |
见习时间 |
岗位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 |
临床医疗 |
10 |
12个月 |
临床医学 |
护 理 |
6 |
12个月 |
护理学 |
医学影像 |
6 |
12个月 |
医学影像学 |
医学检验 |
3 |
12个月 |
医学检验学及医学检验技术 |
康复医学 |
3 |
12个月 |
康复治疗学及针灸推拿学 |
预防医学 |
2 |
12个月 |
预防医学 |
麻醉学 |
2 |
12个月 |
麻醉学 |
四、待遇
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由医院按《微山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规定,发给生活补助。
见习期间,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医院同意并报人社部门核准后,中止见习协议,不再享受见习人员待遇。
五、见习期满后的有关问题
1、医院对见习期满的毕业生进行见习期满考核鉴定,出具见习证明,作为用人单位招聘和选用见习毕业生的依据之一,考核材料装入本人档案。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见习人员的日常工作表现、工作业绩等。
2、高校毕业生只能见习一次,不得重复见习。
2018年 9 月4日
附件:大学生见习报名申请表
大学生见习报名申请表.doc
大学生见习报名申请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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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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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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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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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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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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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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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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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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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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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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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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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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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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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意向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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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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